9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公立医院巡查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将对全市范围内所有二、三级公立医院进行分批次、按年度开展巡查工作。要求每所医院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7天。2022年6月底前完成巡查工作。
主要围绕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医院运行管理三个方面展开。中医医院(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还要重点巡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情况。
这也是继去年1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后,各地对政策的落实执行。
国家卫健委的方案指出,要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围绕热点问题,重点巡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落实情况。
九不准包括:
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不准开单提成
不准违规收费
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
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检查落实情况包括:
是否有加强监管、杜绝医师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具体措施;
是否存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问题;
是否有对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人员的处理办法;
是否对医院内部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接触作出了细致具体、便于查验的管理办法。
此前,原国家卫计委下发2015-2017大型医院巡查方案后,各省市相继启动对大型医院巡查计划,其中,反腐是重中之重。此次新一轮巡查方案出台,反腐依然是重点。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把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公立医院党组织重要任务,很多医院组织架构陆续做出相应调整。而这些种种,虽然是针对医院终端的巡查,却无不与广大药企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直指医药营销环节。
今年8月,国家卫健委发布消息称,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第二十二次会议在京召开。
会议指出,2019年,纠风工作聚焦医药耗材全程监管、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骗保、整顿行业运行秩序等领域,采取有力举措,加大整治力度,加强体系衔接,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不断巩固。
会议要求,2020年纠风工作要继续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巩固医药流通领域纠风成效,坚决清理行业乱象,积极应对疫情防控风险点,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此前(7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就已明确,今年8月-11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本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查办或转交相关部门查办。联合相关部门对日常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各地要持续开展专项巡查暗访,强化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曝光违规违纪案例,建立举报信息通报制度、大额医疗费用倒查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此外,8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文章《重点领域正风反腐观察 深挖彻查医疗腐败》称,各地纪委监委发布的审查调查信息与党纪政务处分信息显示,今年以来,医疗反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从各大公立医院,到临床试验机构、医药研究所,再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均被列入严查范围。
这一系列的巡查、纠风动作,无不体现了国家及行业对腐败行为的持续高压严打,也不断敲打着医药企业规避商业贿赂、回扣等带来的风险,要建立合规体系,而集采常态化的新形势下,药企合规体系建设也进入了深度而专业的地带。